初一700字读后感(精选5篇)
读后感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一700字读后感范文,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初一700字读后感(篇1)
一位僧人,一只猴子,一只猪和一位大汉,他们的旅程会是怎么样的呢?快快和我一起走进《西游记》去看一看吧!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读《西游记》主要是看古人们为了追求人生信念而如何克服千难万险、百折不回、勇往直前的精神。上世纪20年代,《西游记》等古典小说作为新文学运动的援应,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从此,古典小说名著的地位大为提高。在这部小说中,作者吴承恩把人物塑造得惟妙惟肖、活灵活现。下面让我给你介绍一下吧。
唐僧——一位从东土大唐来的和尚,要到西天去取经。他总是非常善良,但是常常善良得过度,以至于常常惹来杀身之祸,每次都是徒弟们把他从妖怪口中救出。但是常常用紧箍咒来咒孙悟空。孙悟空——唐僧的大徒弟,聪明又机灵。天不怕,地不怕,只怕紧箍咒。传说他是从花果山的一颗石头里蹦出来的,后来跟一个法师学了七十二变,因到天上捣乱,而被如来用五行大山压住。后来唐僧去取经时,奉菩萨之命,让孙悟空为唐僧的徒弟,一同去西天取经。猪八戒——贪吃贪睡,爱耍小聪明,是唐僧路过高老庄时奉菩萨之命带上八戒一同上西天。猪八戒又名猪悟能。沙僧——他吃苦耐劳,又叫沙悟净。原是流沙河河里的河妖。后奉菩萨之命,护送唐僧西天取经。白龙马——原是龙王的儿子小白龙。后来因为犯了天罪,观音求情才免得一死,被流放到河里。因为吃了唐僧的马,被变成一匹神马让唐僧骑。如果人喝了白龙马的小便就可成神!
我觉得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让人身临其境,每当打斗时,让人提心吊胆,扣人心弦,真精彩呀!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他会七十二变,临危不惧,而且非常聪明。他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集智慧和胆识、善良于一身。
这本书聚集了古人智慧的结晶,快来一读吧!
初一700字读后感(篇2)
今天在儿子的“威逼”下读了《青铜葵花》中的一篇文章《芦花鞋》,疲惫的我很不情愿拿起书,感觉就快睡着了。应付地看了几行,并不是从头开始看,本想应付应付孩子高涨的热情,也为了不至于打击他幼小的心灵。但是,看着看着,不由自主地就翻到第一页,从头认真地读了起来。
葵花是一个诚实、善良、纯真、可爱的小女孩。她在苦难中学会了坚强,苦难使她更加勤奋,更加懂事。苦难让她学会了克制欲望。对大麦地的孩子们来说,照相是一件让他们既渴望又感到有点奢侈的事情。然而懂事的葵花尽管内心十分渴望照张照片,但是为了不让家里为她再花钱,她却在其他同学热热闹闹照相时,悄悄地躲在一旁。当读到这里时,我的内心震颤了:现在的孩子哪里会有这种感觉,照片对于我们来说都不算个事情,但是对于葵花来说,能够照一张照片,那是多么不可能的事情啊!与葵花相比,我们的孩子是多么的幸福啊!
《芦花鞋》让我们看到了葵花的善良,更让我们看到了青铜的淳朴和厚道。为了妹妹能上学,在抓阄时“作弊”把自己手里的红色杏子换成了绿色,在全家人的支持下,把上学的机会拱手让给了爸妈领养的妹妹。为了妹妹上学、放学路上不害怕,他每天按时接送,为了让妹妹能够像其他小朋友一样拥有一张属于自己的照片,他冒着大雪卖完芦花鞋后,连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也卖了,光脚踩在雪地上走在回家的路上。读后一种敬仰之情油然而生,一个十几岁的聋哑小男孩,他能做到的已经超过他这个年龄应该承担的部分了,他尽全力了。
葵花让我们知道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青铜让我们明白了我们现在是多么的自私、没有担当,让我们惭愧。生活中就应该多一些青铜这样的孩子,我们的世界将会变的更加美好。在我们现在的现实生活中也存在青铜和葵花一样的孩子们,让我们在心里默默地祝福这些“青铜”和“葵花”过得好一点。
初一700字读后感(篇3)
诗经,就如古朴的石阶:虽陈旧,却已屹立千年;虽古朴,却载满了人情冷暖。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是我读到的关于《诗经》的第一句句子。那时候的我学习《关雎》,什么都不懂,就只能听老师给我们讲它用的各种写作手法和它所表达的意义。而如今,老师讲的我早已忘记得一干二净,唯一记得的就只有那其中承载的满满的浓情与少年求而不得的深深无奈。我也已经不再像曾经那样只能“听老师讲”了,我已经可以独立地从我自己的角度去理解它,不再完全依赖老师的讲解。诗经,可以在我彷徨躁动时给我清风般的抚慰。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宜家。”《诗经·桃夭》是我在整部《诗经》中最喜欢的一首。《桃夭》虽是一首婚嫁赞歌,但写的却是对即将出嫁的女子的美好祝愿。《桃夭》中虽无对女子的妆容进行描述,但是却通过对桃树的描写,从侧面展现了女子的美丽。虽无直接表达对女子的祝愿,但是却通过满树的果实和茂密的枝叶,表达了他对女子的祝福。诗经,可以在你孤独无助时给你阳光般的安慰。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战事不断,戍地不稳,战士背井离乡,妻儿孤苦,老母年迈。但倭寇猖獗,又岂可弃国家于不顾?无奈只能辛苦家人,在战场为国家而厮杀。或许家人会怨他,不理解他,但他对国家无愧,这就够了。而真正的勇士,要敢于直面人生的挫折。诗经,可以在人迷茫时如灯塔般为人指引方向。
每个人心中都有不灭的热情,每个人都有过去,每个人都有故事,或许人生本就是一场一场又一场的戏,聚集,然后淡然的离去;生命本就是一次一次再一次的轮回,出生,然后孤独的死去。我们不停地记录一张张面容,与别人一次次相遇,再一遍遍的擦肩而过。我们走的道路虽各不相同,但最终我们必将去往同一个地方。
若你感到彷徨躁动,《诗经》可以给你清风般的抚慰;若你感到孤独无助,《诗经》可以给你阳光般的安慰;若你感到迷茫,《诗经》则可以像灯塔,为你在重重迷雾中指引方向。读《诗经》,其实不在于你看了多少,而是在于――你懂了多少……
初一700字读后感(篇4)
读了简爱这篇名著,我被文章内容深深地给感染住了。
简爱是一个孤儿从小父母就去世了,而她的舅舅收养了她,但也去世了,于是她的舅妈对她非常不好,她的表哥、表姐更是残忍。不过多久,又来了位波洛克赫斯特先生,她是学校的人,是来面试的,而舅妈说她是个性情脾气,而且爱撒谎。最后波洛克赫斯特先生还送给她一本叫《儿童必读》的书,波洛克赫斯特先生让她读读玛莎 吉-一个人惯于说谎和欺骗的淘气孩子暴死经过的一部分。这时,简爱终于忍无可忍了,她绞尽脑汁说:“我不会骗人。我要是会骗人,就会说我爱你了,可是我要说,我不爱你。除了约翰.里德,世界上我最恨的就是你了。
至于这本有关撒谎的书,你还是拿去给你女儿乔治安娜吧,因为爱撒谎的是她,不是我。”这句话我读的时候心情非常高兴的,因为她不会向她的舅妈屈服,我也感觉她的舅妈实在是太坏了,还有约翰里德简直是把简爱当作奴隶一样看待,这样简爱还能容忍她,这是可恨。之后舅妈把简爱送到了学校,在学校她认识了心地善良的语文老师谭波儿小姐,患者这不好病的海伦彭斯......我读到了简爱认识了罗切斯特先生,他对简爱说了一句话:“好吧,简,那就让你的想象力来帮助你吧。设想你不再是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姑娘,认识一个从小就被娇纵惯了的野小子;着小你是在遥远的异国他乡;设想你在那儿犯下了一个大错,别管它属于什么性质,或者出于什么动机,反正它的后果将伴随你一生,玷污了你整个生活。
注意,我说的不是一桩罪恶勾当,我不是说杀人流血或者是其他的什么犯罪行为,那会是罪犯受到法律制裁。我说的是错误。你做下的那件事的后果,迟早会使你感到完全无法承受。你采取种种措施以求得到解脱,这些措施是不同寻常的,但既不违法,也无可指摘,可是你也依然处在痛苦之中,因为在生活的圈子里,你被希望给抛弃了。你的人生正在如日中天的时刻,却被日蚀遮掩得暗淡无光,而且你觉得直至日落都无法摆脱。痛苦和自卑的念头成了你回忆的唯一粮食。你四处飘流,在流浪中寻找安宁,在纵情声色中觅求幸福......“罗切斯特先生说的这些话,我觉得应该很悲伤地说出来,可能他说的这些话就是在指自己的经历吧。
简爱这本书我推荐给大家看。
初一700字读后感(篇5)
陪孩子买书的时候,看到这本《输赢》,其实我在较早时候就见过这本书,但是没有什么感觉,现在市场上的书太多了,你有时真的很难去挑选看哪本书,是否值得买下来,是否值得在书桌上已经打开了有10本之多的时候,再去打开一本。
书的封面吸引了我,也同我现在的工作有些联系,他说是一本销售培训用书,再一看作者,也在做销售培训,而且是实战派的,所以就买来看。没有想到这本书竟然引发了我极大的兴致,我用了3天的时间完整地读完了,第二个晚上,我看到凌晨1点多,眼睛实在睁不开了,忍着感冒的折磨,我还是忍不住希望尽快看完。
等我拿去弟弟那里,要把后面的1/5看完,弟弟拿过去,也深深被吸引,或许同他最近正在打算去做大客户有关。这本书是两个国际性的跨国公司的销售团队争夺一个银行大单的故事,里面穿插着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男女之间情爱的竞争,公司内部政治的斗争;在IT公司原本就是精英聚集的地方,高手同高手之间的较量从来都是耐人寻味和扣人心悬的,而作者的文笔还不错,销售高手不仅拥有美貌,还拥有智慧,拥有超强的能力。故事跌宕起伏,中间共有三位美女,在周三去见客户的路上,我给刘总讲了这个故事。
这本书不仅有有吸引人的故事,而且还有一些销售技巧,叫做摧龙六式,是作者总结出来的,很有实际借鉴的意义,这也是吸引很多销售人员的重要因素之一吧。
在书的最后,方威对于输赢深深的体悟,也耐人寻味;周锐对于生活的感悟,同样值得人反思,人生不要成为输赢的奴隶,要开开心心地活过每一天,按照自己的意愿。
就像乔布斯的演讲中所说“当今天是你的最后一天,你希望怎么活着。”你就能够把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渴望挖掘出来,人生苦短,开心地活着,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陪着自己爱的人共同渡过!
初一700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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